南方日報訊(記者/鐘嘯)記者4日從白雲機場安檢方面獲悉,該部門此前在執行安全檢查時,從一位女士隨身攜帶的手提包內查獲一個手機型電擊器,該女子隨後被帶往機場派出所。
  當日上午8:00左右,乘坐CZ3443前往成都的許小姐在接受安全檢查時,開機員發現她的隨身行李包內有一個手機的結構很怪異,細心的開機員立馬通知開包員開包檢查,在得到許小姐的同意後,開包員從許小姐的包里找到了這個怪異的“手機” 。原來這個看上去外形普通,和一般手機沒什麼區別的東西卻是一支手機型電擊器,具有很強的攻擊性,人一旦被電擊,可致昏厥。許小姐解釋說這是她隨身攜帶的“手電筒” ,順便用來自衛,並不知不能帶上飛機。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電擊器屬於違禁物品,是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托運的物品,一經查獲將移交機場公安處理。安檢部門提醒廣大旅客切勿攜帶此類物品登機,以免給自己出行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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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周選彬  (原標題:廣州:一女子攜帶“手機”電擊器登機被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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