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9-02來源: 信息時報在領導授意下修改盜竊金額的駐馬店市正陽縣公安局。 對王勝利團夥的起訴書上顯示正陽縣縣委書記趙興華被盜金額為6040元。
  信息時報訊 據《法制晚報》報道,2012年12月30日,河南省駐馬店市正陽縣公安局刑警隊抓獲了一個以縣處級領導住所、辦公室為目標的盜竊團夥。辦案機關的資料顯示:該團夥僅從河南正陽、西平、平輿、唐河等四個縣委住所盜竊金額就累計高達250多萬元,盜竊贓物還包括金條等貴重物品。
  然而,隨著正陽縣縣委書記趙興華被紀委調查,卻牽出了案中案。當初竊賊交代從趙興華處盜竊100多萬元,趙興華予以否認,辦案民警隨即“醒目”地修改了筆錄——將被盜金額改為了6040元。
  目前,被盜竊的正陽縣縣委書記趙興華已經被組織調查,4名辦案民警中的兩名警員已被刑事拘留。
  偷官團夥落網 涉案三百萬
  2012年12月7日,河南駐馬店正陽縣公安局接到正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書記武某某報警稱:信用社一辦公室被盜,犯罪分子剪窗入室,撬開保險柜後盜走現金1萬餘元及部分物品。
  刑警大隊大隊長朱玉東帶領專案民警,通過20多天偵查,於2012年12月30日將以王勝利為首的專職盜竊官員住所地(辦公室)的犯罪團夥抓獲。
  偵查資料顯示:該團夥涉案成員5人,團夥成員交待了2011年9月份以來,他們利用周末等節假日,先後流竄於南陽、駐馬店等縣市作案20餘起,涉案金額300餘萬元。2013年1月31日,河南當地官網也對該案進行了報道。
  縣委書記被查 牽出案中案
  這起盜竊案隨後進行了一審。然而,就在等待正陽縣法院判決期間,2013年8月正陽縣委書記趙興華因經濟問題被上級紀委帶走調查。案件也隨之發生了變化。
  趙興華,坊間傳言其外號為“趙中華”、“趙茅臺”、“趙三千”。記者從正陽縣某派出所民警處獲得證實,趙興華“低於中華煙不抽、低於茅臺酒不喝、低於3000元的飯不吃”的外號確有其事。
  接受調查期間,趙興華供述其在住所內的100多萬元現金被小偷偷走,而且小偷已被正陽縣公安局刑警隊抓獲。但是,當紀委工作人員到正陽縣公安局查閱案卷時卻吃驚地發現:王勝利等犯罪嫌疑人的筆錄上,關於趙興華被盜竊的金額只有6040元!
  被盜金額巨大 民警改筆錄
  今年4月,駐馬店市紀委、公安局、檢察院等多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重新調查王勝利等人盜竊一案。
  記者瞭解到,當初負責辦理此案件的是刑警大隊大隊長朱玉東、刑警一中隊隊長孫輝等4人。
  據本次聯合調查組一名成員介紹,當初王勝利等人被抓獲後,警方立即進行了突審。參與審訊的民警孫輝聽到王勝利的敘述後,意識到牽涉當地縣委書記,且盜竊數額巨大,就立即按照程序向上級逐級彙報。當地警方主要負責人第一時間和趙興華本人取得了聯繫。聽完前來彙報工作的辦案民警敘述後,趙興華表示,“我這裡是被盜了,但沒像你說的那麼多,就幾千元錢而已!”
  得到領導的“暗示”後,辦案民警迅速修改了筆錄,由趙興華直接簽字——原本100多萬元的盜竊金額,變成了6040元。
  鄰縣官員失竊 也來改筆錄
  事情並未結束。因盜竊團夥此前還在附近的唐河、平輿、西平等縣委住所或辦公室盜竊,且盜竊金額都比較驚人,所以沒過多久,鄰近三個縣委或親自或派代理人前往正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求情、修改筆錄。
  紀委調查人員從刑警隊獲知,王勝利等人曾供述盜竊西平縣某縣委張某90萬元。張某得知竊賊被抓後,兩次來到正陽縣警方,希望能把此事以大化小。最後,將盜竊金額90萬元改為了3萬元。
  平輿縣委王某則委托平輿縣警方主要負責人來正陽說情,把被盜金額30多萬元改成了300元。據悉,王勝利等人被抓後,警方曾押送其團夥成員到王某家中指認案發現場,而此時發現被盜房屋的房門、窗戶,甚至屋內傢具都已經換了,而犯罪嫌疑人憑著超強的記憶力,最終向警方確認了王某住所。
  此外,王勝利等人在唐河縣縣委劉某住所實施盜竊後被警方抓獲。落網時,警方從犯罪嫌疑人的車上查獲近20萬現金(在唐河縣連盜三處),金條6塊,還有玉石等大量贓物。
  “這都不是我們偷的,我們偷的大,這個比較小。”王勝利等人曾向調查組透露:“金條並不全是原筆錄中所涉嫌的大小,有些事是辦案民警後來賣掉大的換成小的充當證物。玉石也被辦案人員分了,唐河縣被盜人劉某也曾找過正陽警方說情。”
  通過上述多名領導的求情,正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辦案人開始反覆給王勝利等人做“工作”,要求其改口供,並告知其罪名:幾十萬與幾百萬罪名相差巨大,以現在的供述罪名很重。盜竊者明白了民警的意圖,便在民警的授意下改了口供。
  紀委介入調查 兩警員被拘
  通過2個月的調查,調查組發現正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朱玉東等辦案人員在本案中捏造證據,涉嫌徇私枉法、濫用職權。
  調查組透露,涉案人朱玉東(主管刑事案件)、孫輝(案件的主辦人)因徇私枉法罪和濫用職權兩項罪名被刑事拘留,另外兩名刑偵民警鄧某和李某接受調查時積極配合,認錯態度良好,暫返回刑警隊工作,等待進一步處理。
  目前,此案的公訴程序迅速轉至駐馬店市檢察院,並且由駐馬店市中級法院擇期審理。
    (原標題:偷官百萬元 警察筆錄改為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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