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張少傑 昨天,山東招遠“全能神”血案一審在煙臺中院開庭,5名被告人被指控故意殺人罪,其中3人被控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庭審中,受害者家屬撤回附帶民事訴訟。5名被告僅張航、張巧聯兩人表示悔罪。案件將擇期宣判。
  3被告人被控糾合邪教聚會百餘次
  昨天上午8點,山東招遠麥當勞血案一審在煙臺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煙臺中院附近警備森嚴,數十名特警及警察維持秩序。
  檢方指控,張帆、呂迎春、張立冬等加入“全能神”教後,秘密糾合四十多名“全能神”教徒聚會百餘次,並利用互聯網製作、傳播有關“全能神”的文章近百篇,空間訪問量總計17萬餘次。
  庭審前,曾有受害者家屬對媒體表示或提出高額民事賠償,但在昨天庭審現場,受害者家屬一致同意,放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
  受害者家屬代理人、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成表示,受害者家屬經濟條件並不寬裕,之所以放棄民事訴訟,是為了加大刑事處罰的力度,是對“全能神”邪教的打擊,希望嚴懲凶手,伸張正義。此外被害人家屬表示,很難找到目擊證人出庭作證。
  有被告人笑著自辯否認故意殺人
  在庭審現場,張帆、張立冬、呂迎春三人被指控故意殺人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兩項罪名,而張航、張巧聯僅被指控故意殺人罪。此外本案還有1名涉案未成年人,另案處理。
  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為發展邪教組織成員向被害人索要電話號碼遭拒絕,即指認被害人為“惡魔”,殘暴地將被害人殺害,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呂迎春、張帆、張立冬明知“全能神”被認定為邪教組織並被取締,仍繼續組織、糾集“全能神”教徒聚會,利用互聯網、計算機製作傳播邪教組織信息,發展邪教組織成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之規定,應當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犯數罪,應當數罪並罰。
  據高成回憶,雙方庭審交鋒焦點主要是張帆是否用椅子打吳碩艷等。高成表示,屍檢報告等證據已經能證明張帆對吳碩艷擊打的嚴重程度。被告方辯護律師徐昔龍拒絕接受採訪。
  在作案情陳述時,張帆對幾個案情關鍵點都不承認,也不承認故意殺人。據新華社報道,庭審現場目擊者透露,張帆在庭上為自己辯解時還露出了笑容。
  5名被告中,被指控故意殺人罪一項罪名的張航、張巧聯兩人表示悔罪。案件將擇期宣判。
  案情回放
  餐廳內行凶 揚言“誰管誰死”
  2014年5月28日21點左右,張帆等6人在招遠“麥當勞”府前廣場餐廳就餐,期間向餐廳內的顧客索要聯繫方式,為發展“全能神”教徒做準備。
  被告人張航向被害人吳碩艷索要手機號碼時遭拒,張帆等人指使張航再次向吳碩艷強行索要號碼,又遭拒絕,於是張帆、呂迎春共同商量認定吳碩艷為“惡靈”、“魔鬼”,並毆打吳碩艷,在場的張立冬等人一起上前將吳碩艷打倒在地,並用拖把、椅子等反覆毆打吳碩艷的頭部。
  期間,被告人呂迎春還在餐廳揚言“誰管誰死”,阻止現場其他人解救被害人,直到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後,張立冬等人還在毆打吳碩艷。
  公安人員隨後將幾名被告人制服抓獲。“120”急救醫生趕到後檢查確認,被害人吳碩艷已經死亡。經法醫鑒定,吳碩艷系頭面部遭受較大面積質地堅硬鈍物多次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  (原標題:招遠“全能神”血案3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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